經濟部能源管理法修正案擬實施「用電大戶條款2.0」影響400家企業
2026-07-19

立法院於周三排審《能源管理法》修正草案,經濟部規劃針對契約容量達5MW以上之用電大戶,強制要求設置自有發電與儲能設備,預估影響逾400家企業。
用電大戶新規內容
根據經濟部提出的修法規劃,此次被稱為「用電大戶條款2.0」的修法重點,在於明確定義契約容量達到 5MW(千瓩) 以上的用戶為用電大戶。法案修訂後,這些企業將面臨強制性規範,必須在廠區內設置自有發電設備以及相應的儲能設備,以提升電力供應的穩定性與自主性。
受影響產業範圍
本次修法預期將對台灣產業結構產生連鎖反應,根據初步評估,受影響的企業數量約達 400多家。這些企業多集中於高耗能或對電力穩定度要求極高的關鍵產業,包含:
- 半導體產業鏈
- 光電產業
- 鋼鐵業
- 石化產業
- AI 資料中心(AIDC)
法案審議背景
隨著全球能源轉型與AI產業蓬勃發展,數據中心與高科技製造業對電力的需求大幅成長。立法院此次排審《能源管理法》修正草案,旨在透過法規手段,強化大型用電單位的能源管理能力,減少對單一電網負載的依賴,並藉此推動分散式能源的佈局。


